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29日至5月2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7月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国资委党委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认真剖析反思国资国企在六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先后两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反馈意见及整改方案,围绕33个问题切实提出整改措施,做到见人见事见制度。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一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对每个具体问题,都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处室、整改时限,切实把每一个问题作为“必答题”。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时刻保持与市委巡察组和市委巡察办的沟通对接,不断加强与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协同合作,同时注重国有企业层面的整改落实,共同推进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拟立案2件,了结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党内警告);教育提醒18人次、批评13人次、谈话21人次;新制定制度16项(包括企业层面6项),修改完善制度4项;已收回违规资金0.18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2.48万元。
一、关于“政治引领能力不强,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针对此问题开展自我批评。开展“五大发展理念”专题学习,组织中层以上干部结合国资国企工作进行交流发言。印发《关于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通知》,督促企业抓好发展战略与规划的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规划制定、实施、检查、调整的闭环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紧跟市委市政府发展战略,提前谋划国资国企发展,做好国资国企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准备工作。
(二)不断完善议事规则。党委会议专题学习“三重一大”制度内容。修订《中共丽水市国资委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将“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党委会议事规则。结合领导班子调整,对班子成员工作进行分工明确,并向市委报备。
(三)全面落实党管企业。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党组织会议前置研究讨论重大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党组织先议、会前沟通、会上表达、及时纠偏等基本程序。开展企业党组织议事规则制定与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组织35家企业围绕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制定权限清单情况、制定和执行议事规则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根据检查情况,对执行不到位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共提出整改意见20条。
二、关于“国资国企改革推进乏力,贯彻市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提升国企造血能力。加强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纳入市场化项目考核指标,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推进资产配置工作,截至8月底累计配置到企业资产357项,价值21.78亿元。做好市规划建设设计院、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改制后的资产整体移交工作,充实企业资产。加强市属企业往来款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推进财务规范。出台《丽水市国资国企质量提升工作指导意见》,提升国资监管效能和企业经营质量。
(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一张问题清单,完成市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情况全面摸底,查摆问题15条。制定一个完善方案,提出市属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完善建议18条。发出一个整改通知,督促各企业按照建议落实人选的替补、改选等工作,逐步实现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相对完善。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权限清单和决策办法。结合人事调整,对企业董事会成员进行调整和补充。
(三)加强国企资产监管。开展全市国有资产交易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交易制度落实、进场交易、程序执行等情况,市本级资产转让业务26项,资产租赁业务648项。开展企业资产管理异常情况清理,对发现的问题下发书面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制定出台《丽水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加强企业房产租赁程序规范性。
三、关于“思想政治理论武装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不断加强理论武装。党委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研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市属企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市属企业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内容,层层传导压力。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成立主题教育市国资委正风肃纪工作小组,对市属国有企业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两山”发展。党委会议专题学习“两山”发展大会精神和市委《关于打好五张牌、培育新引擎、建设大花园全力创建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的决定》。召开全市国资系统读书会,对市委“两山”理念在丽水实践、大花园核心区建设等重大决策进行部署落实。研究谋划国资国企改革路径和举措,制定出台《推进丽水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攻坚工作方案》和《丽水市2019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要点》。
(三)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出台《清廉国企建设任务清单》,明确了强根固魂、“阳光国企”、组织力提升、示范引领、“清廉文化进企业”等“五大行动”17条工作任务,并将清廉国企建设工作纳入市属企业党建工作考核。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机,在市属企业在内设机构中单独设立纪检监察室,不断完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相关内容。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制定意识形态工作个人任务清单,并向党委汇报“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和民主生活会报告的必须内容。
(二)加强国资国企宣传。举办丽水国资国企改革新闻发布会,全面展示2016年以来我市国资国企改革的阶段性成果。加强市国资委网站、“丽水国资”微信公众号建设,加强与丽水日报社、市广电总台等媒体单位联系对接,拓宽发声渠道,主动发出国资国企声音。制定出台《丽水市国资委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
(三)落实意识形态责任。举办国资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培训,专题部署工作要求,专题培训工作实务。对市属企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将意识形态工作已纳入市属企业党建工作考核。
五、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及时消化“超配干部”。超职数配备科级领导干部2名(其中1名为军转干部)。已于6月份完成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消化。
(二)加强人事业务培训。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国资国企人事工作,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丽水市市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若干规定》等制度规定。开展国资国企人事工作业务培训,重点培训选拔任用、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出国(境)管理等内容。
(三)加强中层轮岗锻炼。结合机构改革,对委机关中层干部进行轮岗调整。制订出台《丽水市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国企干部管理。
六、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基层党建工作。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党支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由委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提醒。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专题学习。开展“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回头看,对部分企业党支部整改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通知》,明确“三会一课”制度等6项制度要求。
(二)规范基层组织生活。开展企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程序规范整改工作,做到查漏补缺,有错必纠。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通知》,进一步细化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要求。
(三)加强党务队伍建设。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逐步配齐配强党务干部。举办国企党支部书记轮训班和党务干部培训班,对国企党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建立党务干部顶岗锻炼机制,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结合公交一体化改革实际,指定了市公交公司党支部和市城乡公交公司党支部的负责人,确保工作不间断。
七、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财务报销制度。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对会议费餐费等费用标准进行学习。委分管领导对财务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加强审核把关力度。制定出台《丽水市国资委机关财务报销制度》。
(二)规范慰问管理工作。对慰问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作出说明。委分管领导对慰问活动及财务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根据财政、工会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丽水市国资委机关财务报销制度》,对委机关慰问活动进行规范,合理确定慰问范围和慰问标准。
(三)狠抓企业整改落实。对市电影公司员工违规租用公有住房问题进行调查,责令相关人员限期腾空清退违规租用的公有住房。参照《关于丽水市区2007年调整公有住房租金及出售公有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对2013年1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房租进行追缴,追缴款共计2.48万元。督促市电影公司制定公有住房管理制度。委党委书记对市电影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追究市电影公司主要负责人责任。
八、关于“‘四风’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公车费用报销。全面梳理2014年至2016年期间违规报销费用,对违规报销的相关费用予以清退。委分管领导对财务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财务相关人员加强审核把关力度。
(二)规范公务派车管理。制定出台《丽水市国资委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公务用车申请统一由办公室办理,用车人不得私自向丽汽集团或其他派车机构预约。委分管领导对办公室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对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学习。
(三)坚决破除形式主义。重新签订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体现市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新精神和新要求。结合上级新的部署要求和国资国企实际,对各项责任书进行梳理、重新修订,提升各项责任书的针对性、可行性。委党委书记对相关责任进行批评教育,杜绝再发生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中流于形式的情况。
九、关于“对下属企业失管失察”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对市电影公司办公用房超标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期限整改。委党委书记对市电影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对派驻市电影公司专职监事进行批评教育。追究市电影公司主要负责人责任。组织对全部监管企业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理。
(二)规范国企公车管理。对3名国企干部公车私用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追究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就企业公车管理进行部署落实。开展市属企业车辆管理专项检查,将有关问题反馈企业并要求整改落实。推进市属企业公务用车加装GPS。督促相关企业完善公车管理制度,规范派车登记、审批等各环节管理。
十、关于“‘四种形态’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委党委书记分别对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要求围绕“四种形态”开展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做到动真碰硬有辣味。党委会议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有关内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分别认领责任,开展积极健康思想交锋。
十一、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委会议专题学习“一岗双责”内涵和任务内容。结合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就“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问题开展自我批评。结合“清廉国企”建设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落实。制定出台《市国资委党员干部谈心谈话、教育提醒制度》,推进“谈心谈话、教育提醒”制度化,常态化。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制定出台《2019年度市直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列出负面清单。常规性开展国有企业正风肃纪专项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9月份组织开展企业工会经费专项检查,共发现各类不规范问题30个。加强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印发了《关于市属企业纪检监察内设机构和人员配备的指导口径》。
十二、关于“企业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国企采购管理。对市公交公司、市城乡公交公司违规采购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责令限期整改。委党委书记分别对市公交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市城乡公交公司主要李伟进行谈话。督促企业制定采购管理相关制度。加强专职监事业务培训和学习,提升财务监督重点环节的把控能力。追究市公交公司、市城乡公交公司向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规范国企资金管理。对市储土公司账外使用未入账资金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责令限期整改。委党委书记对市储土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督促市储土公司完善财务制度,规范现金、账款管理。对市储土公司资金管理进行“回头看”,情况良好。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内控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推进企业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十三、关于“对下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造成大额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公交IC卡发放。对市公交公司违规发放免费员工卡、消费年卡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责令市公交公司不得再违规发放各类免费公交卡和消费卡。委党委书记对市公交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市公交公司于7月底全部注销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免费员工卡”,并制定出台《免费员工卡使用管理办法》。追究市公交公司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规范国企资产出租。对市交建公司低价出租国有地块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由于出租物已不存在(已征收出让),出租合同已自然终止。委党委书记对市交建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出台《丽水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加强企业房产租赁程序规范性。督促市交投公司制定资产出租管理制度。对市交建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调查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将相关情况反馈有关部门。
下一步,市国资委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深化主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学习宣传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检验国资国企干部整改落实的“考试场”,作为提高市国资委党委管党治党责任的“检验场”,切实提高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持把国资国企党的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二是坚持不懈抓好整改,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国资国企工作的一次难得机遇。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围绕国有资产监管、企业干部管理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成果转化运用,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紧紧围绕“两山”发展和大花园建设,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运用与促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结合起来。重点构建“四个体系”:构建统一发展目标体系,构建统一工作支撑体系,构建统一政策制度体系,构建统一考核评价体系;重点实施“六大攻坚”:实施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攻坚,实施国有企业改革转型攻坚,实施布局优化整合攻坚,实施公司治理完善攻坚,实施监管职能转变攻坚,实施国有企业党建强化攻坚。深化以“国资担当”落实“丽水之干”,为谱写新时代丽水绿色发展的崭新篇章贡献更多的国资智慧和国企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2091735(工作时间);单位地址:丽水市国资委,莲都区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裙楼3楼,邮编:323000;电子邮箱:lssgzwbgs@126.com。
中共丽水市国资委委员会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