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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丽水市属企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0-11-19 15:40    访问次数:

根据《2020年丽水市属企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2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地点:市行政中心裙楼331会议室(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

二、资格复审时所需材料

1.个人《2020年丽水市属企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自行打印)。

2.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届、2019届毕业生还需提供人才管理服务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和无就业经历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未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须作出个人承诺,如在面上考察结束前不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复审。代复审者除携带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请所有入围面试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放弃资格复审的,请于11月24日前以书面的形式向丽水市国资委确认(地址:市行政中心裙楼329办公室)。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面试或招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安排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2.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请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的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尽量减少外出,避免人群聚集,并持续关注本人健康码状态。

2.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的考生务必带上手机,戴好口罩,进入资格复审现场及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健康码”,经验码、测温后,有序进入资格复审现场及考点。面试当天,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资格复审和候考时,除核验身份按要求摘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面试时,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佩戴口罩。

 

咨询电话:0578-2091733

 

附件:1. 2020年丽水市属企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成

     2. 2020年丽水市属企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入围面

试人员名单

  

                                  丽水市国资委

                                  2020年11月19日

附件1:2020年丽水市属企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xlsx附件2:2020年丽水市属企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