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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市交投公司    发布时间:2021-04-30 21:27    访问次数: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14名,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丽水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岗位信息计划》(附件),本次招聘委托丽水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刑事处罚;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市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副经理岗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详见招聘计划所需资格条件栏;

(六)服务期限: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

四、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一)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企业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岗位,也不得报考与企业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时间:2021年5月9日8:30—5月13日12:00;

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在上述网址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选择考试”—“其他社会考试”,下拉找到丽水市,选择“丽水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后,填报相关报名信息,选择职位,并进行报名确认。未确认的考生不能进入初审环节,确认后不能改报职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请将社保证明及工作证明在报名时一并上传到指定的邮箱(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姓名”) 邮箱:806156663 @qq.com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5月9日8:30—5月16日17:00。

招聘公司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1年5月9日8:30—5月13日12: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报名成功人员请于5月21日--5月23日登录报名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实行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市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副经理岗报名人数在五人以下(含五人)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效身份证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六)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招聘岗位有免笔试人员的,总成绩为面试成绩;无免笔试人员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七)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如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对象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的岗位在一年内(2022年4月30日前),因聘用人员离职造成本岗位空缺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可由总成绩在合格线上的第二名经体检、考察合格后予以聘用(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工资待遇按照丽水市属企业薪酬有关规定执行。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要及时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过后不再接受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3.经录用后,根据工作需要,人员岗位可由市交投公司统筹调配。

4.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治愈出院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的确诊病例、解除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处于医学观察随访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暂不能参加本次招聘。考前14天内有国内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有境外旅居史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入(返)丽考生,须凭借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材料(含解除集中医学观察通知书、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1次血清抗体检测结果证明)方可参加笔试;考前14天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有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入丽人员接触史等两种情形之一的人员,须在考试前3天内在医疗机构完成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经现场核实相关检查报告可正常参加考试。

5.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丽水市政府门户网、丽水市国资委门户网、丽水人才网、丽水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等。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6.本公告由丽水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请在正常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市交投公司办公室电话:0578-2615153

监督电话:

市交投公司纪检监察室电话:0578-2637607

附件(2021年丽水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岗位信息计划).xls


                                                                                                                                                丽水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