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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服务机构选择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1-05-14 14:42    访问次数:

丽水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部分闲置资产使用权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拍卖服务机构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拍卖公司参加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询价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资产使用权拍卖

2、项目位置:解放街123-129号、灯塔街194号8幢501室、大洋河小区8幢一单元601室、括苍路675号(万象山人防工程)、括苍路512号(原地区人防指挥所)

3、服务内容:选定的拍卖服务机构须根据我公司提供各项数据资料,按照我公司出租管理制度及拍卖法相关要求对其资产使用权进行拍卖。

4.报价方式:下浮率

5.报价控制价格:最低下浮率0%,最高下浮率20%

6.项目说明或其他要求:①根据《丽水市拍卖行业自律公约(丽水市市场协会拍卖行业分会一届四次大会审议修改)》约定收取佣金标准下浮; ②拍卖佣金由拍卖竞得者承担,流拍则不支付费用;③拍卖场地费、公告费由拍卖公司承担。

二、报价人资质要求

1、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拍卖公司

2、拟派出具有拍卖资质的拍卖师一名,参加本项目组成员需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

3、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在拍卖工作中没有出现不良记录。

三、报价文件内容

1、报价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6、近两年(2019年5月至2021年5月)业绩凭证;

7、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四、评定方法

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商。即在全部满足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最低报价的报价商作为成交商。若出现报价相同的,则按工作业绩、项目人员构成等情况采用综合评价选取的方式。

五、报价材料送达方式

报价及相关资料密封好后,于2021年5月20日下午15:00点前送至丽水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丽水市莲都区灯塔街205号),逾期报价无效。联系人:李女士、徐女士,联系电话:0578-2615173


丽水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