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丽水市市属企业采购管理工作会议暨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线启动仪式在丽举行。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蒋仲胜出席会议并对市属企业采购管理工作全面部署;市行政审批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张晓峰出席会议;会上对《丽水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丽国资〔2023〕35号)进行了政策解读。
《指导意见》从2021年3月开始构思起草,到2023年7月最终出台,历时2年零4个月,成果来之不易。从采购范围、分类采购管理、参与主体管理、规范采购方式、过程管控、组织保障和监督问责等八个方面对国企采购相关流程和重点环节等进行规范,填补了市属国企采购制度空白,意义重大。
会议指出,采购管理是企业价值链管理的重要环节,实施阳光采购已然成为国企反腐倡廉和采购数字化转型的普遍共识。如何依法合规开展国企采购活动不仅是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建设的需要,也是落实审计和巡视巡察整改的需要,更是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平台落户浙交所丽水分中心并启动运行,是全市国资国企系统探索创新国企采购实施方式、提升国企采购服务质量和效率的一次尝试,也是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项重要工作。
会议强调,此次平台上线,对建设“阳光国企”“清廉国企”,推动国企改革和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市国资国企要以此次国企采购平台上线使用为契机,坚定信心,主动作为,齐心协力发挥平台的服务功能和纽带作用,实现阳光采购全覆盖、采购信息全公开、全程监管可追溯,有效提升市属国企采购和供应链管理水平,进一步筑牢全市国资国企的廉政风险防控堤坝,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这是市委、市政府锚定的目标和要求,也是我们国企的责任与担当。下一步,要在建好平台的基础上,做优国企采购服务业务,用好用活国企采购平台,做实国企采购监督管理,推动我市国企采购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市农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礼军,各市属国企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中介机构及供应商代表出席并见证了平台上线启动。浙交所丽水分中心围绕市属企业采购管理行为规范需要,打造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供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竞价等多种合规采购途径,满足企业开展多方面采购业务,逐步实现全域国企各类采购业务全流程数字化管理,稳步推进国资国企实时在线监管,将国资监管和国资国企采购有机融合。平台的正式上线,标志着全市国资国企开启了阳光采购、数字采购的新征程,助推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数字化转型,为我市国有企业营造风清气正的阳光采购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