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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议全面部署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4-01-22 16:30    访问次数:

 

1月22日上午,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市属国资国企改革深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市委常委、副市长毛建国出席会议并作工作部署。

会议传达了全省国资国企改革攻坚深化提升行动动员部署推进会议精神,传达了吴舜泽市长关于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最新指示精神,充分肯定前两轮国企改革取得的成效,对推进改革深化提升专项行动提出具体标准和要求,强调: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改革信念。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一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需要,党的二十大提出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中央以及省市方案均已陆续出台,市本级要抓住这一国资国企改革重要机遇期,乘势而上,全面启动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二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市属国资国企作为地方经济的稳定器、压舱石,推动市属国企改革,也是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举措,推进改革意义重大。三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已经步入了改革深水区,唯有通过深化改革,才能解决市属企业综合实力不够强、产业层次不够好、市场化程度不够高等现实问题。

二要明确要求,迅速凝聚合力。方案印发后要全力做好贯彻落实,一是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确保2024年底前完成所有改革任务的70%以上。二是明确具体路径,落细落实具体方案。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根据会上分工,深入研究并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主动担当、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实施路径。三是明确一个总原则,要“应注尽注”,各单位要增加大局意识,树立“一盘棋”思想,无条件支持。

三要压实责任,确保落地见效。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方案实施工作。市国资委要切实履行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职能。二是强化分工协作。牵头单位要负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推进,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分工履行好职责,根据实际需要组建跨部门、跨国有企业的攻坚小组,保证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强化闭环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督办制度,定期上报通报工作进度,实行闭环管理,逐项销号。

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市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