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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4-04-26 11:15    访问次数:

为切实加强党纪学习教育,使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树牢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4月23日下午,市国资委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会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总则第一条至第四十八条,帮助全体党员干部准确理解新修订《条例》的背景、目的和具体规定,进一步熟悉和掌握新修订《条例》的重要内容和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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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焕欣、张尚军、丁军利及陈晶晶等4位同志发言。

管焕欣同志表示,一是条例的修订是对反腐败趋势判断上的一个有力呼应,是中国共产党自我超越、追求卓越的见证。二是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在纪律行为的处分上为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画出了纪律的红线,列出了负面清单,是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三是党员干部要敢于斗争,敢于担当。新修订《条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用知重负重、攻坚克难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

张尚军同志表示,一方面,要深入学习和准确把握新修订的《条例》,把握其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定位与作用,对于新增、修改或删除的部分,逐条研读,理解条文含义,确保学习不偏离方向,理解不流于表面。另一方面,要将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融入日常工作,时刻提醒自己按照法定程序、标准和要求开展工作,不逾越法律红线,不触碰法规底线,以实际行动诠释“好好干”的内涵。

丁军利同志表示,要用好“三把尺”。一是把好党规党纪的“戒尺”,树政治坚定之风尚。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二是把好行为规范的“量尺”,树担当作为之风尚。规范党员干部行为,敢于直面问题,勇于攻坚克难。三是把好勤廉并重的“标尺”,树清风正气之风尚。以党性立身做事,勇于自我革命,锤炼品格操守。

陈晶晶同志表示,一是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性。《条例》的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二是要深学细悟,领悟党纪学习精髓。紧扣“正本清源、固定培元”的思想,不断提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三是要守住初心,强化党性修养于日常。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

市国资委机关全体党员及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