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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与市电影公司签订2008年度经营责任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5-21
 

为促进市电影公司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国有资产营运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规范和完善市电影公司经营班子年薪核定工作,市国资委与电影公司于4月10日在国资委会议室签订2008年度资产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

    经营责任书明确,根据第一经营期业绩考核结果和企业具体情况,以有利于发挥经营班子经营积极性、完成经营(放映)任务、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为原则,确定效益年薪;约定效益年薪发放条件,经市国资委考核批准,年终按考核结果一次性兑现效益年薪的40%,其余60%作为廉洁保证金在以后12个月份平均发放。明确经营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未发年薪不再发放;将报表、信息工作明确列入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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